时间:2024-12-19 12:06
一、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形式包括什么
劳动争议处理的主要方式包含了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这四种基本模式。协商意味着劳动者与雇主直接进行交流并共同寻找一个两方均能接纳且满意的解决方案;而调解则由第三方的公正人士出面,协助劳资双方进一步协调矛盾争议进而达成共识;仲裁是由专门设立的劳动仲裁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做出权威性的裁定;最后,当所有其他手段都无法解决问题时,诉讼就成为了最终的司法途径,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程序来对争议问题加以终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二、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形式:一般采用书面审理,当事人需提交相关证据等材料。仲裁庭会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裁决,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
诉讼的基本形式:一审通常公开进行,原被告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当事人如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二审主要是对一审判决进行审查,若二审维持原判则判决生效。
二者区别在于:仲裁相对快捷、经济,但一裁终局;诉讼程序更严谨、权威,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通过诉讼解决。在实践中,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争议解决方式。
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流程如下:首先,当事人应先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申请需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等材料。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在规定期限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副本后,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答辩书。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先进行庭审调查、辩论等环节,然后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作出裁决。裁决书应在规定期限内送达双方当事人。若一方不服裁决,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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