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法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岗位:医务医辅人员,工作人员1,工作人员2,工作人员3,工作人员4,教师,医师1,医师2,医师3,医师4,医师5,工作人员5,工作人员6
工作地点:沈阳
职位数量:15
招聘人数:若干
报名截止日期:2025-12-31 00:00:00
报名时间:见公告详情页
报名方式:见公告详情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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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辽宁省法库县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博士公告

公告详情: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才工作部署要求,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法库县依托“博士沈阳行”活动开展事业单位博士人才招聘工作,此次招聘15个岗位。法库县委、县政府将以真挚的热情和诚意邀请各位博士人才来我县发挥才能。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依据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和《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沈委发[2017]27号)、《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的通知>》(沈人社发[2018]12号)等文件精神。
二、招聘对象
符合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道德素养;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须为取得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考核方式。
五、人才待遇
1.身份待遇: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岗位:七级和八级普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2.工资待遇:依据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标准,按照聘用岗位及岗位等级确定工资及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标准。
3.生活补贴:根据《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沈人社发[2023]4号规定,经县人社局人才服务部审核通过,给予招聘的博士生活补贴每月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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